彰明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发表时间:2020-11-05 | 来源:江油文明网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彰明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1)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通过江油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执法职责与依据、投诉监督电话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通过江油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镇《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执法区域、执法类型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镇通过公示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我镇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镇聘任太白律所郭丽律师担任我镇法律顾问,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4)加大力度严格执法。今年我镇应急生态环境办行政执法3起,分别是2020年1月“九峰再生物资回收经营部”,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行政处罚???00元;2020年8月“雄风电力有限公司”打砂厂,因使用电力不规范整改不到位,行政处罚罚款900元;2020年10月“雄风锻造有限公司”因存在安全隐患,行政处罚???00元。在处罚过程中,镇应急生态环境办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了行政执法。(彰明镇 黄小军)